關於退貨及七天鑑賞期說明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冷藏食品或生鮮商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!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退換貨說明
如商品有瑕疵,運輸過程造成商品解凍或毀損、貨品品項錯誤,請於收到貨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客服聯繫,務必保持商品原狀、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若符合以下條件,客服人員將為您儘速安排相關退換貨與退款相關事宜:
1. 因作業程序錯誤,而導致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2. 產品於低溫冷凍過程中解凍。
3.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